• 日期:113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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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辦理第33屆全國孝悌楷模(含孝悌獎學金)選拔表揚辦法 一、表揚對象:社會組、學生組。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9月1日止,逾期不受理。 三、推薦申請文件一律郵寄: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2段227巷10號。 四、表揚辦法相關詳情及推薦表請參閱附件或至該基金會網站(http://www.fpfoundation.org.tw)下載。 五、若有疑義,請洽詢該基金會,電話(02)2736-8446。 第33屆全國孝悌楷模選拔表揚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