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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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106年宣導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兒童繪畫比賽活動實施辦法 一、依據市府106年7月12日高市府消預字第10603577400號函及內政部106年9月26日內授消字第1060823626號函辦理。 二、旨揭繪畫比賽得獎者為配合內政部部消防署106年12月5日「106年全國消防志工菁英、資深義消人員暨優良防火防災場所表揚活動」共同舉辦頒獎活動,爰修正旨揭實施辦法第12點:將「106年12月22日(星期五)公布於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修正為「106年11月27日(星期一)公布於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三、為推廣居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藉由本活動普及民眾對於住警器之認識,敬請各公、私國小鼓勵學童踴躍參賽,參賽作品請於106年10月13日前寄送本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活動資訊及報名表件可至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全球資訊網─下載區(網址:https://www.fdkc.gov.tw/indehp)下載。 高雄市政府「106年宣導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兒童繪畫比賽」.doc 海報.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