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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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105年「工藝工坊」金工工藝推廣班第二期招生資訊 一、依據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105年5月18日藝苗字第1053001121號函辦理。 二、本期計畫擬開設4班,分別為公辦班1班及自辦班3班。 三、課程時間:105/6/4~105/8/6,6月1日報名截止。 四、招生人數:預計錄取人數16人。 五、上課地點:該中心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苗栗市水源里水流娘巷11鄰8-2號)。 六、研習收費辦法: (一)公辦班:教學指導鐘點費(含助教費)由本中心支付,材料費5,000元由各工坊老師依教學內容必要合理訂定,並自行收費另開立收據。依據本中心工藝文創產業人才培育計畫作業要點規定收費標準計算,60hr/8hr*150元=1,125元,並收取保證金1,000元,合計費用7,125元,研習結束符合相關規定並完成作品審查合格保證金全數退回,詳簡章。 (二)自辦班:由工坊老師自訂學費,並自行辦理報名及收費手續。 七、公辦班研習成績及格,缺席未逾總研習時數60小時之五分之一者,由該中心核發結業證書並退回保證金。 八、課程結束之研習時數登錄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網站。 九、檢附招生簡章1份供參。 招生簡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