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網站導覽 English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Logo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部門導覽

:::
:::
:::
e-game 教育遊戲平台
利益迴避專區
高雄地區空氣品質監測公告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YOUTUBE頻道

  • 日期:115年04月13日
  • 今日人次:12470
  • 總人次:62520453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地址:830201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總機:07-7995678, 07-2623011 VoIP:923-000000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07:30~08:30為彈性上班時間,17:00~18:00為彈性下班時間)

本網站由 高雄市教育局教育網路中心 維護 |隱私權及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意見反應

通過 AA 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因應病毒性腸胃炎持續流行,且近期監測腹瀉群聚事件有增加趨勢,請樂齡中心加強相關防治措施並落實通報 一、依據市府衛生局115年2月26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1531916100號函辦理。 二、因應病毒性腸胃炎持續流行,腸道傳染病傳播途徑主要以糞口傳染為主,且具高度傳染力,群聚事件若為病毒性腸胃炎引起,發病個案即便症狀改善或已痊癒,其糞便在出現症狀到恢復後1至2週仍具感染性,易由密切接觸而造成疫情擴散,常造成學校、餐飲旅宿業、人口密集機構等發生腹瀉群聚疫情。 三、為避免諾羅病毒引起之病毒性腸胃炎透過因食入或接觸受污染的食物、飲水或物體表面,以及吸入病人嘔吐物或排泄物所產生的飛沫而感染,請落實相關防治措施加強衛教宣導,強調不生食、不生飲,如廁後、進食前,應落實正確洗手,並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校園內應注意環境衛生,保持教室之清潔與通風,針對出現症狀個案,應落實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至少48小時後,再恢復上學或工作等防治措施,降低病原體藉由人與人接觸而增加校園內傳播風險。 1-5 來函(附件)-漂白水清消泡製注意事項.pdf 1-4 來函(附件)-通報公告(高雄市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單位及樂齡學習中心上呼吸道感染、腹瀉及水痘群聚通報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