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日期:115年04月13日
- 今日人次:13484
- 總人次:62521467
|
為防範上呼吸道感染、流感、COVID-19及水痘等傳染病,請樂齡中心加強相關防治措施並落實通報作業
一、依據市府衛生局115年3月2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1531935700號函辦理。
二、為防範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請加強落實以下防治措施:
(一)請針對疑似上呼吸道感染或類流感症狀(發燒、咳嗽、喉嚨痛、呼吸急促、流鼻涕、肌肉痠痛、頭痛、全身倦怠等)、COVID-19、水痘個案提高警覺並加強監控,落實群聚通報時效性,如發現符合通報條件者,應依「高雄市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單位及樂齡學習中心上呼吸道感染、腹瀉及水痘群聚通報規定」辦理,並於24小時內完成通報,並配合疫情調查、採檢及落實感染管制措施,以避免疫情擴散防範群聚事件發生。
(三)平時請持續加強流感、COVID-19、水痘等傳染病衛教宣導,提醒落實手部衛生、呼吸道及咳嗽禮節,避免觸摸眼鼻口。
(四)疫情期間請避免與密切交流造成疫情擴大。
(五)建立健康管理追蹤機制,疫情期間確實執行師生之健康監控,並有體溫及症狀紀錄。
(六)每日以稀釋漂白水(1,000ppm)作為內部環境之常規消毒方式,另應加強常接觸區域或物品表面之清潔頻率。倘有群聚疫情發生,清潔頻率應提高至每日至少3次以上並有紀錄。
(七)負責消毒人員應確實知悉漂白水泡製方式,將漂白水清消泡製注意事項張貼於清潔區域,泡製器具應標示刻度線以利量測,並選用不透光包裝、有標示濃度且符合效期之漂白水。
(八)公共區域如廁所洗手台應張貼洗手五步驟貼紙,並有足夠洗手乳或肥皂及擦手紙。
(九)公共空間、教室、寢室開窗保持空氣流通,避免長期處於密閉空間。
2-3 來函(附件)-漂白水清消泡製注意事項.pdf
2-5 來函(附件)-通報公告(高雄市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單位及樂齡學習中心上呼吸道感染、腹瀉及水痘群聚通報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