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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115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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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5年度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實施計畫」,歡迎符合帶領人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15日臺教社(二)字第1142402869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高齡學習發展趨勢,教育部鼓勵培訓合格之「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以自主自助方式,深入社區、偏鄉地區辦理終身學習課程及活動,擴增高齡者參加終身學習活動之機會,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期程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高齡自主學習團體運作實施期間自115年4月至115年11月止。
四、為利本計畫順利執行,教育部委請國立中正大學協助辦理分區說明會。報名相關規定詳如附件「報名須知」,3場次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北區: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 9:30-12:30。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0樓會議廳(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
(二)中區:114年10月17日(星期五) 14:00-17:00,線上辦理。
(三)南區:114年10月13日(星期一) 9:30-12:30。高雄市立鳳翔國民中學視聽教室(高雄市鳳山區保義街100號)。
五、本計畫申請日期自114年11月1日至114年11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實施計畫及報名方式已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
六、凡申請本計畫之帶領人皆須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簽名或蓋章,並填寫簽署日期),於計畫申請截止日前併同申請文件送主辦縣市辦理,惟申請補助者如符需表明身分者,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違反者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七、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申請辦理本案,請就辦理地點所在向各區主辦縣市申辦,離島地區請依實施計畫說明申請。各區主辦縣市詳細聯絡方式請參閱樂齡學習網公告。
八、為促進本計畫辦理場地之多元性,並充分結合教育部相關場域資源,提供教育部終身學習相關場地供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參考(如附件)。
九、本計畫聯絡人:國立中正大學成人及繼續教育學系張先生、陳小姐、張小姐,05-2720411轉分機26112、2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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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區「115年度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實施計畫」團體申請須知:
一、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並撰寫「(高雄區)115年度高齡自主學習團體規劃書(格式檔案請參考附件)」。
二、依教育部規定另須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紙本1份(整完雙面列印,簽名或蓋章,並填寫簽署日期)。
三、「規劃書」須檢附【1式2份紙本】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1份紙本】(皆雙面列印),可「親送」或「郵寄」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地址為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中心(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前棟3樓。
四、若為郵寄,請黏貼信封封面(如附件檔案),並於郵寄3天後來電確認。
五、另須檢附規劃書電子檔案,請將電子檔同時寄至greening.liang@gmail.com 信箱。
六、如有申請相關疑問,請洽(07)7995678#3094教育局社會教育科梁小姐。
1.115年度教育部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實施計畫.pdf
2.115年度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實施計畫-說明會報名須知.pdf
3.115年度教育部終身學習場地參考資訊.pdf
4-1.(高雄區)115年度高齡自主學習團體規劃書格式(docx檔).docx
4-2.(高雄區)115年度高齡自主學習團體規劃書格式(odt檔).odt
5-1.115年度申請信封封面(高雄區)(docx檔).docx
5-2.115年度申請信封封面(高雄區)(odt檔).odt
6-1.(補助)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整完雙面列印,簽名或蓋章並填寫簽署日期)(docx檔).docx
6-2.(補助)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整完雙面列印,簽名或蓋章並填寫簽署日期)(odt檔).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