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4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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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修正發布「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9日臺教社(三)字第1100084093E號函辦理。 二、「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30條附件2、第31條附件3、第33條附件4之1、附件4之3、附件4之4,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9日以臺教社(三)字第1100084093B號令修正發布,檢附發 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蔡詠春小姐(電話:02-7736-5697)。 38444521_1100084093E_ATT3.pdf 38444521_1100084093E_ATT1.pdf 38444521_1100084093E_ATT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