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4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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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移民署「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一、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內政部移民署特研訂旨揭計畫。申請對象及類組如下: (一)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新住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新住民子女清寒學生助學金等四大類組。 (二)新住民:新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新住民清寒學生助學金、新住民證照獎勵金等三大類組。 二、本(109)學年度計畫異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核發獎項: 1.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共計8獎項。 2.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 (二)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整一致,各組別核發金額自3,000元至1萬2,000元不等。 三、旨揭計畫報名期間預計自110年2月22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31日(星期三)止,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並寄送申請表格及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彙辦(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員,電話:02-23883939分機2525)。 四、另上開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依限於報名期間內至系統辦理線上申報並完成申報資料寄送,以免向隅,如報名期間異動,將另行通知。 五、詳情請參閱附件,若有疑問請致電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員,電話:02-23883939分機2525。 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pdf 申請表樣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