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4年07月07日
  • 今日人次:23665
  • 總人次:55443810

轉知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展覽作業要點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09年3月2日新北客園字第1090337683號函暨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109年3月3日高市客委綜字第10901112300號函辦理。 二、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110年度申請展展覽收件截止日至109年4月30日(以郵戳為憑),展覽相關申請文件請依附件或至園區網站(http://www.hakka.ntpc.gov.tw)/最新消息下載,或洽詢研究典藏組(02)2672-9996分機307。 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展覽作業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