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4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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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06年度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督導員-學校心理師督導」甄選簡章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8月2日新北教特字第1061507567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並領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且具有碩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事國中小學校心理師實務工作二年以上。 三、報名資訊: (一)時間:106年8月14日(星期一)前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並於信封註明「新北市106年度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督導員甄選(學校心理師督導)」。 (二)寄送地點: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1樓。 四、甄試方式:本甄試案採計畫書及口試辦理,其甄試相關未竟事宜,請參酌附件「106年度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督導員-學校心理師督導甄選簡章」。 106心理師督導甄選簡章(公告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