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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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教師甄選乙案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6月29日臺教文(六)字第1050087688號函辦理。 二、詳細內容請參考附檔簡章。 11.doc 111.doc 11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