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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11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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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7學年度新設非營利幼兒園招生作業開始,歡迎家長逕洽幼兒園報名
高雄市107學年度新設非營利幼兒園共計8園,至107年5月24日,其中法人辦理包括忠孝、前鎮、鳳山、正興與橋頭5所非營利幼兒園,將於107年6月15日前受理報名,相關資訊已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官網(http://www.kh.edu.tw)公告,招生詳情請詳閱各園招生簡章,也可向各園洽詢。
為讓家長掌握高雄市107學年度新設非營利幼兒園招生訊息,重要招生規定如下:
一、招生之幼兒園:
(一)高雄市忠孝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辦理)。
(二)高雄市前鎮非營利幼兒園(委託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辦理)。
(三)高雄市鳳山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辦
理)。
(四)高雄市正興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辦理)。
(五)高雄市橋頭非營利幼兒園(委託社團法人高雄市婦幼同心會辦理)。
二、招生對象:招生年齡以五、四、三足歲幼兒為優先,設有招收二至三歲幼兒之新設非營利幼兒園為高雄市忠孝非營利幼兒園、高雄市前鎮非營利幼兒園。
三、作業期程:
(一)報名起始日期:詳各園簡章。
(二)報名截止日期:至107年6月15日(星期五)止。
(三)各園抽籤日期:107年6月21日上午(星期四)。
(四)報到日期:107年6月21日(星期四)、22日(星期五)、23日(星期六)上午,107年6月21日上午抽籤並公告確認正、備取名單後,家長即可辦理報到。
(五)備取名冊有效期限:至107年7月15日(星期日)止。
四、優先入園順位:為照顧弱勢幼兒,高雄市教育局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訂定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幼兒園於招生名額內應優先招收第一順位(法定不利條件)幼兒,餘第二、三順位(社會局安置之幼兒、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符合「高雄市弱勢單親家庭扶助辦法」補助之單親家庭子女、育有三胎(含)以上家庭子女之幼兒)及一般生,依5、4、3足歲順序分齡錄取。
五、第一順位(法定不利條件)第一優先入園資格之身心障礙幼兒,係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4項明訂,指依特殊教育法第3條規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為落實總統托育政策,減輕家長育兒負擔,教育部於2017年4月研訂「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並以增設非營利幼兒園為主。高雄市配合訂定「2017-2020年推動公共化教保服務中程計畫」,規劃運用所屬學校閒置空間增設非營利幼兒園。103至106學年度已陸續增設非營利幼兒園9園、32班,提供868個入園名額,預計至109年共增設42園、211班、5,692個入園名額,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比例將成長至34.37%,提供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化教保服務。
另本市107學年度新設小港、右昌及龍華非營利幼兒園預計於107年6月上旬公告最新進度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官網(http://www.kh.edu.tw),歡迎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