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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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資訊管制 不當資訊管制 不當資訊管制   教育部相關法規 一、為維護台灣學術網路(TANet)正當使用,防制審議不當資訊,特訂定本原則。 二、TANet不當資訊網站網頁共分為:(一)色情、(二)賭博、(三)暴力、(四)毒品與藥物濫用及(五)其他等五大類。 三、不當資訊網站網頁分類定義說明如下: 1. **色情**: * 包含裸露、煽情、媒介色情交易、色情圖片/影片/聲音/文字、色情文學、情色聊天室、兒童色情、販賣色情用品、性行為等。    * 網站標明「僅供成人瀏覽」,「需年滿18歲以上才可進入」,「必須到可以飲酒之年齡才可瀏覽」等,且其內容足以引起感官或性慾之刺激者。 2. **賭博**:    * 包含線上賭博、地下錢莊等。     * 教導賭博,販賣賭具等。 3. **暴力**:     * 登載或解說任何暴力行為或殘害身體如人體肢解、自殘等圖文內容之網站。 * 性虐待、強烈殘暴行為之文字、圖片、影片等。 4. **毒品及藥物濫用**: * 鼓勵使用毒品     * 毒品販賣或提供非法藥品相關資訊 * 毒品種植及製作 * 教導各種吸毒方式 5. **其他**: * 指上列四項以外,而有違反TANet正當使用之目的,屬於其他不適合存取之其他資訊者,如指導、鼓勵犯罪、偷竊技巧、 詐欺、自殺、指導武器使用、製作、槍砲改造、販賣、交易武器等之網站或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