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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113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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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資訊管制
不當資訊管制
不當資訊管制
教育部相關法規
一、為維護台灣學術網路(TANet)正當使用,防制審議不當資訊,特訂定本原則。
二、TANet不當資訊網站網頁共分為:(一)色情、(二)賭博、(三)暴力、(四)毒品與藥物濫用及(五)其他等五大類。
三、不當資訊網站網頁分類定義說明如下:
1. **色情**:
* 包含裸露、煽情、媒介色情交易、色情圖片/影片/聲音/文字、色情文學、情色聊天室、兒童色情、販賣色情用品、性行為等。
* 網站標明「僅供成人瀏覽」,「需年滿18歲以上才可進入」,「必須到可以飲酒之年齡才可瀏覽」等,且其內容足以引起感官或性慾之刺激者。
2. **賭博**:
* 包含線上賭博、地下錢莊等。
* 教導賭博,販賣賭具等。
3. **暴力**:
* 登載或解說任何暴力行為或殘害身體如人體肢解、自殘等圖文內容之網站。
* 性虐待、強烈殘暴行為之文字、圖片、影片等。
4. **毒品及藥物濫用**:
* 鼓勵使用毒品
* 毒品販賣或提供非法藥品相關資訊
* 毒品種植及製作
* 教導各種吸毒方式
5. **其他**:
* 指上列四項以外,而有違反TANet正當使用之目的,屬於其他不適合存取之其他資訊者,如指導、鼓勵犯罪、偷竊技巧、 詐欺、自殺、指導武器使用、製作、槍砲改造、販賣、交易武器等之網站或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