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03月19日
  • 今日人次:8200
  • 總人次:43986419

DNS代管 DNS代管服務 DNS代管服務 說明 依據教育部機房向上集中政策及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略以:「各機關維運自行或委外開發之資通系統者, 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為C級」,爰考量學校配置資通安全專責人員有其困難,學校應將資訊系統集中至本局資訊教育中心機房,俾維持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為D級。故本中心提供DNS代管服務,希望可以協助並減輕管理人員之工作負擔。[說明文件](https://kiecc.kh.edu.tw/khdoc/111%e5%b9%b4%e7%a0%94%e7%bf%92%e8%ac%9b%e7%be%a9/%e6%96%b0%e4%bb%bb%e8%b3%87%e7%a7%98%e7%a0%94%e7%bf%92/%e7%ac%ac%e4%b8%80%e6%a2%af%e6%ac%a1/0817/04-111MS KMS%e3%80%81%e9%98%b2%e6%af%92%e3%80%81DNS%e4%bb%a3%e7%ae%a1%e5%8f%8agoogle workspace%e8%aa%aa%e6%98%8e_0816%e6%9b%b4.pdf) 注意事項 1. 市立學校可依實際需求向資教中心提出申請,同時可依學校狀況自行架設 DNS Cache server 2. 各連線單位如有對於 DNS 之管理不善,經資教中心催告後仍無法正常運作時,為維護連線單位內使用者之權利,資教中心將逕行接管,直到連線單位DNS服務正常運作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