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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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概況 業務概況 國中教育科業務概況 國中教務
鑑於教育是人類社會的重要活動,亦是國家建設的基礎,其結果影響個體成長與社會發展甚鉅。不論是政治、經濟、科技及文化之進步,均有賴教育竟其功。因此,為了符應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文化精緻化及社會多元化等需求,應發揮自發、互動、共好與創新的精神,以有組織、有計畫、有步驟的審慎態度,規劃整體性、前瞻性與可行性的教育政策與措施,建立快樂安全的學習園地,培養健康成長、快樂學習的學子。
 
本市國中以營造溫馨學習環境,推展創意教學,豐富學習內容,運用多元評量,鼓勵親師合作為重點發展工作,以符應學生個別差異,回歸教育本質為內涵;協助身心障礙及文化不利學生進行學習扶助;培養愛鄉情感,推動本土教育。在政府、學校教育人員及學生家長三方面共同合作之下,培養具人文心、世界觀與創造力之學生,為未來人才作準備。
 
 
一、貫徹國中常態編班政策,以落實正常教學:
(一)本局訂定「高雄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實施常態編班,俾使學校有所遵循,以安定及保障學生學習權益 (二)於每年7月底假光華國中統一辦理各國中電腦編班及導師編配作業,後報到學生於8月底由光華國中依規定辦理分發作業。 (三)「實施課後輔導事宜」:課後輔導應徵得家長同意由學生自由報名參加,其上課時間比照一般課程時間以45分為限。並嚴禁強迫參加、上新課程,以及能力分班等情事。 二、實施學生總量管制: (一)為提升教學品質自90學年度起本市國中實施學生入學總量管制。 (二)本市學校類型之認定,由本局評估學校新生人數、校舍空間、設備及當地社區發展,並以教育部訂定之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按各校校地面積及校舍量體空間數量計算各校學生人數標準總量,並區分為總量管制學校、未總量管制學校及空間充裕學校: (一)總量管制學校:近五年之新生人數趨勢致學校校地面積或校舍量體空間數量不敷使用,並經本局核定者。 (二)未總量管制學校:近五年之新生人數穩定,且學校校地面積或校舍量體空間數量尚充足者。 (三)空間充裕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本局核定者。 1、校舍數量符合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之規定。 2、由本局專案小組會勘認定。 三、推動十二年國教新課綱: 以「專業培力、有感連結」、「跨界協力、資源共享」、「領航課綱、創發實踐」作為本市推動新課綱之策略,與十二年國教「自發、互動、共好」三大理念相互呼應契合。整合相關組織與工作團隊,跨越系統藩籬,依據不同工作任務有機組合,讓各項專業工作相互協作、相輔相成。 四、積極推動本土教育: (一)學校戶外教育及夏日樂學計畫均配合辦理本土教育實察活動,藉以培養學生對在地文化的認同與情感。 (二) 舉辦閩南語、客家語教師語言認證及增能研習,來提升閩南語的教學專業智能,深耕培養種子教師;積極辦理原住民學生族語認證研習,強化原住民學生族語的能力,以傳承歷史及提升語言能力。 (三) 積極推動本土教育,建置本土教育資源整合網與各校本土教學網站結合,超連結本土教材電子書,提供各校作為補充教材。 (四)積極推動本土藝文創作及辦理各種本土語文競賽活動,鼓勵老師投入本土語文創作,結合在地本土歌謠及文化,透過各項活動,展現文化教育推動的成效,並能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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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國中學務 一、擴大辦理寒暑假育樂營: (一)寒暑假辦理學生營隊活動。 (二)優先補助對象: 1.以適應不良、行為偏差、中輟之虞的學生為主,結合民間團體或慈善團體規劃相關青少年輔導育樂營活動。 2.以學力提升、雙語教育、科學教育、閱讀教育、服務學習為主軸所規劃的育樂營活動。 3.跨校性或跨階段別的營隊活動。 4.小型或偏遠學校舉辦之營隊活動。 二、加強辦理各類技藝教育及職業試探: (一)目前本市辦理各類技藝教育,分別為國中自辦式技藝教育、國中合作式技藝教育,以及國三技藝教育專案編班等各類型技藝教育。 (二)辦理國民中學技藝教育遴選技藝表現優異、對技藝實作具高度興趣與性向,或希望能深入探索職涯活動之九年級(國三)學生。 (三)開設技藝教育,期能協助學生選擇未來適性的生涯進路,透過生涯覺察與試探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架構之理念,採職群設計且配合鄰近地區合作單位之資源,目前本市各國中開設課程包括餐旅、家政、動力機械、電機電子、設計、商業管理、食品等多類職群,俾結合生涯輔導,以積極強化學生職業試探。 三、推動正向管教、防制校園霸凌,強化人權法治與品德教育,營造友善的校園環境。 * * * 國中總務 一、推動校園閒置空間活化: 教育局105年3月22日函頒「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閒置空間活化實施要點」規定,活化用途包括銀髮照護、公幼托育、社會企業、社會福利、遊學實驗、樂齡學習、青年創業、藝文展演、其他教育相關等多元管道。另於106年2月22日函頒「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閒置空間活化獎勵方案」,表揚配合國家政策釋出空間之學校,積極鼓勵閒置空間釋出活化。首創「[高雄市校園空間活化網](http://revival.kh.edu.tw/)」,提供民眾查詢本市38個行政區域的校園閒置空間;網站訊息依據每年清查結果進行更新,年度間資料由各校隨時回報,以及各校函報教育局簽定租賃契約時,進行滾動式更新。 二、重大校舍工程及興建: 108年度本市國中校舍重建工程計有光華國中和平樓改建工程、永安國中校舍改建工程及瑞豐國中校舍改建工程等3校3案。 三、挹注經費逐年改善本市國中設施設備,營造完善學習環境: 以打造安全校園及友善的學習空間為基礎建設,編列經費逐年改善本市國中設施設備,以消防安全改善設備及工程、防水隔熱工程、校園排水改善工程、老舊線路整修工程、外牆剝落整修工程、專科教室、圖書館設施設備、監視系統、改善飲水設施等列為優先改善重點 * * * 國中輔導 加強中輟生輔導工作: 一、建立中輟學生協尋輔導復學網絡: 導師發覺學生無故不到校後,應即時聯絡家長並通知學務單位,俾預防學生中輟;若無故不到校已達3天者,各校依規定於教育部中輟通報網建立個案資料後,應同時以書面傳真或公文函送本市強迫入學委員會、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等,尋求上述單位之協尋、追蹤、輔導。 二、協調各區(公所)強迫入學委員會運作: 請各區(公所)強迫入學委員會依強迫入學條例之規定,收到各校中輟生通報後,派里幹事到家進行勸導,開具勸止書、書面警告書或罰鍰,促使家長督促中輟生及早復學。 三、與民間團體合作追蹤輔導: 除與社會局委託之民間社輔團體勵馨基金會合作輔導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清寒之中輟生復學外,對於非家庭因素而中輟者,由本局與國軍高雄總醫院合作辦理追蹤輔導,提高復學成效。 四、落實學校「認輔制度」及策動社會志工協助教師認輔中輟復學或有中輟之虞學生: 除每校辦理認輔學生小團輔導活動、認輔教師讀書會,認輔教師儲備研習,認輔小團體教師團體活動設計、研討、分區個案研討會等,以增進認輔教師專業素養。同時鼓勵學校結合社會人力資源,策動社區家長、志工參與學校活動,優先認輔中輟生。 五、推動高關懷彈性學習課程: 實施中輟生暫讀補校以符學生需求、開辦技藝教育班增進學習成就、設立資源班因材施教、增設資源式中途班設計彈性課程留住學生。 六、各單位工作之協調整合: 整合學校、社政、警政、民政、衛生、及司法、民間相關資源,召開相關研商協調會議。 七、責成每校成立中輟業務推動工作小組,並指定一人為小組執行秘書,統籌學校中輟工作推動及與外聯繫的單一窗口。 * * * 國中人事 一、本市國中小校長甄選: 訂定「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遴選及轉任作業要點」,研訂參加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經錄取之人員,應參加八週以上之儲訓及一學年行政實習,儲訓成績及格,由教育局核發校長儲訓合格證書,取得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之候用資格。 二、本市國中小主任甄選: 訂定「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實施要點」,研訂本市公立中等學校、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師,實際服務滿5年,並符合相關資格者,得參加本市市立國民小學主任甄選。甄選錄取人員應參加儲訓,儲訓成績及格者,由教育局發給主任儲訓合格證書,取得受聘主任之資格。 三、辦理超額教師介聘、市內教師介聘及台閩地區教師介聘: (一)超額教師介聘:訂定「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研訂各校超額教師數依核定普通班、特殊教育班之身心障礙類與資賦優異類及各科別所需教師數分別核算,再依超額教師意願及各校出缺情形協調介聘。 (二)市內教師介聘:訂定「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研訂各校向本局申請市內教師介聘,應經其教評會決議通過,並於規定期限前提出申請書。各校現職教師,應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年資滿一定期限以上,且未違反其他義務服務期限,並無下列各款情事者,始得申請市內介聘,並以申請現職服務教育階段及班(類)別為限: 1.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 2.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尚在調查階段。 3.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輔導期、評議期及審議期。 (三) 台閩地區教師介聘:由學校決定是否參加台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同意參加介聘學校之現職教師始得提出介聘申請,再經台閩地區教師介聘委員會協調介聘名單,並經調入學校審查教師資格後才確定介聘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