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10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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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概況 業務概況 業務概況 一、機關安全維護 維護機關安全著重防患未然,為防制危害、破壞事件之發生,針對機關環境、業務特性、治安狀況,研析可能發生之危安因素,以防範各種偶突發事件之發生;並秉持「多元、精緻、持續」之原則,蒐集有關安全維護題材,藉以向機關員工宣導,以深化安全維護成效。 二、公務機密維護 參酌有關事項,並配合本機關組織型態、業務特性與事實需要,詳細訂定處理程序或作業規定,使每一作業皆有準據。就現行公務機密維護規定,定期修正檢討,以利機關員工遵循。 三、政風法令宣導及表揚廉能事蹟 定期辦理政風法令宣導工作,透過口頭、文字、電子化、藝術化等方式有效辦理,增進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法律常識;對於員工拒收饋贈(賄賂)、檢舉貪瀆不法、節省公帑等具體廉能事蹟,主動簽報機關首長予以表揚獎勵。 四、召開廉政會報 為落實廉能政策,由本機關首長擔任召集人,定期召開本局廉政會報,檢討防貪、肅貪及行政倫理工作推動情形,展現根除積弊及清廉執政之決心。 五、發掘貪瀆不法與處理檢舉事項 透過稽核易滋弊端業務,調查民眾檢舉、首長交查及媒體報導有關本機關弊端,以發掘貪瀆不法;利用機關刊物、招標文件、宣導品等,鼓勵員工或民眾踴躍檢舉,並設置專用電話、信箱、傳真機等工具,以便利檢舉貪瀆。 六、政風興革(廉政座談會) 選定與本機關或所屬機關與民眾(廠商)權益關係密切、易滋弊端業務、爭議問題或亟待興革改善之業務事項,邀請專家學者、相關業者、民意代表、民眾等或機關員工舉辦廉政座談會,期能集思廣益,作為施政改革方向。 七、社會參與 依行政院頒「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法務部函頒「政風機構推動廉政宣導及社會參與實施方案」、法務部廉政署「廉政新構想-以民為本」等政策推動校園宣導及積極參與各項民間活動,以創造廉能政府。 八、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每年受理校長、總務、會計等主管於每年12月底前完成申報並依規定公開抽籤進行審核,並將申報資料影印加蓋與原本相符之章戳,列冊供民眾申請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