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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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部分規定修正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88091C號函辦理。 二、「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110年7月20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00088091B號令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發布令影本.pdf 修正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