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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113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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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9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簡章
高雄市109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簡章
壹、 宗旨: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使經由鑑定考試承認其具有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之學力。
貳、 依據:教育部頒「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及109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命題製卷試務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參、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肆、 承辦單位: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
伍、 應考資格:
一、 年滿14歲(民國95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二、 年滿17歲(民國92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陸、 報名日期及時間:【平日全天受理,假日僅上午受理】
109年1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
109年2月1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
109年2月2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2時。
109年2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
柒、 報名地點: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地址:高雄市苓雅區英明路147號,電話:07-7150949分機511。
捌、 考試日期:109年3月15日(星期日)。
玖、考試地點: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地址:高雄市苓雅區英明路147號,電話:07-7150949分機511),試場座次表於考試前1日公布於各試場公布欄及網路。網址:http://affairs.kh.edu.tw/4343
報名方式、考試科目及其他考試相關事宜,請參閱簡章。
高雄市109年度國中小級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