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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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市府觀光局「高雄宜蘭雙城觀光交流實施計畫」,執行期間至2017年6月30日止 1.旨揭計畫係為活絡本市觀光產業及拓展國旅市場南移,第一階段與宜蘭縣合作雙城觀光交流之「2016年高雄市城市觀光交流計畫」執行期間將延長至本(2017)年6月30日止,期藉由雙方城市以交流互惠方式,提供魅力景點,由高 宜雙方旅行社組團互訪提供誘因,至雙方城市辦理團體旅遊觀光、自強活動、員工旅遊、畢業旅行、社團聯誼等,可享免費遊熱門景點、及伴手禮、旅宿優惠等多項措施,創造國旅市場,促進雙方城市產業發展。 2.本案專案票券使用期限至106年6月30日,因此申請期限提前一週至106年6月23日截止,俾利票券申請發放作業,惠請各單位協助留意申請日期。 高雄宜蘭雙城觀光交流實施計畫.doc 優惠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