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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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華道統慈惠協會辦理第21屆全國「慈悲楷模」實施辦法 一、依據中華道統慈惠協會105年12月20日(105)道慈字第046號函辦理。 二、表揚對象及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實施辦法及推薦表,推薦案於106年3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中華道統慈惠協會,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51巷33號。 三、本案連絡人:許初惠,電話(02)27592123、傳真:(02)27592104 慈悲楷模實施辦法及推薦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