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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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0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1名辦理海外臺灣學校相關業務案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11日臺教文(六)字第1050064989號函辦理。 二、詳細徵聘內容請參附件,有意願者請於105年5月24日(星期二)前將履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study547@mail.moe.gov.tw,電話(02)7736-6704,由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組成小組審查遴選之。 三、檢附教育部來文、徵才訊息及商借作業原則。 1050511 來函_教育部借聘教師.pdf 教育部徵才訊息.docx 商借作業原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