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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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2016新北市漫畫徵件競賽」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5年3月29日新北文發字第1050541128號函辦理。 二、旨揭徵件競賽辦法說明如下: (一)競賽類別:分為「原創漫畫」及「手機漫畫」等2項類別。 (二)參賽資格:不限年齡、國籍,可接受共同創作(團體或工作室),以正體中文創作之作品為限。 (三)徵件主題:作品劇情須結合位於新北市境內,並經該局指定或登錄之「文化資產」,或經文化部公告之世界遺產潛力點,進行創作。 (四)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5年9月30日17時30分止。 (五)獎項及獎金:各類別將分別選出首獎1名、貳獎1名、優選5名,總獎金逾新臺幣40萬元。 (六)作品規格、報名方式及報名表格:詳各類別徵件簡章(如附件)。 三、請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徵件/比賽/申請」下載競賽簡章及文化資產參考資料,並請至「新北市文化資產網」(http://www.boch.gov.tw/boch/NewTaipei)查閱新北市文化資產相關資料。 2016原創漫畫徵件簡章(公告版)_1050317.doc 2016手機漫畫徵件簡章(公告版)_10503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