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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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104學年度第2次商借公立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乙案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7月21日臺教文(六)字第1040099060號函辦理。 二、該校擬商借公立高中物理科、國文科或英文科教師擇優1名,商借日期自104年8月1日起至105年7月31日止,報名自即日起至104年7月24日下午4時30分止,詳細資訊請參閱甄選簡章。 三、檢附旨揭乙案甄選簡章乙份。 0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