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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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防制校園霸凌、自殺傷防治,學校主動覺察防範、落實通報 議會教育部門關心校園防治霸凌一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表示配合教育部於今年(109年)7月21日修正發布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再度重申落實防制校園霸凌與自殺傷防治,要求學校務必主動通報,隨時關心學生在學狀況,主動覺察與防範。 教育部此次修法係為精進防制校園霸凌執行作為,健全防制校園霸凌機制,並落實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策略,教育局已針對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工作檢核表與高雄市校園霸凌工作手冊等事宜進行修正,提供學校使用,共同防範校園霸凌。 教育局表示,學校於接獲申請或檢舉疑似霸凌案件時,於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於3個工作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並於兩個月內完成調查,並落實後續輔導機制。 高雄市持續推動友善校園計畫與強化教師輔導管教,落實霸凌事件通報與預防措施,除配合中央進行一年兩次校園生活問卷調查外,亦請各級學校設置申訴信箱,亦得建置校園反霸凌網頁,提供學生及家長反映管道,並宣導相關訊息及法規(令)。 如遇有申訴,學校應責由專人處理;如發現疑似霸凌行為,應依據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辦理。另教育局設置24小時免付費反霸凌申訴專線0800-775-885及教育部設置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頁(https://csrc.edu.tw/bully/)。 另就學生自我傷害預防工作,教育局每年均請各校依教育部「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擬訂全校性自我傷害防治計畫,設置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推動小組辦理相關工作;發生學生自我傷害事件,即逐案列管並轉知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利專業輔導人員評估介入,並請各校持續關懷學生情況。 教育局表示將持續針對教師、學生辦理生命教育議題專業培力課程與多元活動,並落實三級輔導機制,增進學生心理健康、促進正向思考,以漸少校園自我傷害事件發生。 教育部防治校園霸凌網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