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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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人本有關中庄國中教師違法處罰案 有關人本教育基金會陳訴中庄國中教師涉違法處罰學生一事,教育局今天(21日)表示,陳、黃教師均核予申誡一次,其中陳師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經輔導後於8月7日解除列管;另黃師處分後已調離導師職務,輔導過程教育局督學皆入班觀課,教學情形正常。 此事件係發生於今年(107年)3月,陳師係因大聲對學生咆嘯,且出現涉及羞辱不適切言語,事發後立即遭記申誡一次,並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黃師涉違反「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包括取消學生參與社團課程影響學生學習權、情緒失控偶有發生擲粉筆板擦、踹桌椅,或要求學生下課坐在走廊外情事。 依據「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3點第1項之規定,教育局對學校教職員申誡以下獎懲,係由各校逕自核定發布;此案校長、教育局皆退回要求再議後,黃姓教師核予申誡一次處分,並已於107學年度調離導師職務。 另針對人本教育基金會要求學校出示成績考核委員會名單,當事人之家長可循行政程序法等相關規定提出申請;惟若經認定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有保密必要時,仍須依相關規定辦理。 教育局與人本教育基金會曾召開專案會議進行討論,並請督學入班觀課,目前個案由學校輔導人員及本市學諮中心人員,入校陪伴與支持學生,兩名教師目前已被核定懲處,後續教育局仍要求教師參與正向管教等相關輔導研習。教育局表示,若有未調查相關事件仍可再提供,要求學校釐清,必要時亦可再另案召開考績會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