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3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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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雄市公幼身心障礙幼兒照護品質 107學年度公幼普通班統一安置2身障幼兒為原則 為減輕公立幼兒園教師負擔,提升身心障礙幼兒照護品質,高雄市教育局於107學年度起,將由高雄市鑑輔會(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會)統一安置身心障礙幼兒至公立幼兒園普通班,每班以安置2名身心障礙幼兒為原則,特殊情形再由鑑輔會決議。 另也請各身障幼兒家長,如於107學年度為孩子報名就讀公幼普通班者,請於本月(12月)18日至明年(107年)1月3日止,就近洽戶籍所在地公立幼兒園協助辦理報名作業。 高雄市鑑輔會於107學年度前,僅做鑑定身心障礙幼兒取得特教生身分工作,未統一辦理已鑑定通過之身心障礙幼兒安置於公立幼兒園普通班作業,由各幼兒家長持鑑定通過證明文件,於每年4月時自行向公立幼兒園報名;由於教育局屢次接獲幼兒園與教師團體反映,目前公立幼兒園普通班有身心障礙幼兒集中入班情形,影響教師教學品質,不利照護身心障礙幼兒。 為改善上述情形,教育局參考各縣市作法,並召開相關會議,邀請教師、家長與相關團體討論後,決議自107學年度起,由鑑輔會統一辦理鑑定、安置身心障礙幼兒至公立幼兒園普通班作業,每班以安置2名身心障礙幼兒為原則,特殊情形則由鑑輔會決議,並鑑輔會同時辦理審查公立幼兒園普通班酌減班級人數申請案,讓通過審查之幼兒園即可於身心障礙幼兒入學時,亦可酌減該班級人數。 教育局已於106年12月2、3日辦理身心障礙幼兒入公立幼兒園普通班說明會,參與對象包含幼兒園教師、家長,詳細宣導107學年度身心障礙幼兒入公立幼兒園普通班訊息,教育局亦將上述訊息公告於教育局網站、高雄市特殊教育資訊網,並提供相關報名資訊,請社會局和衛生局協助公告於兒童福利服務中心、早療資源服務據點、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等處,達到廣為宣傳,以維護身心障礙幼兒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