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一位賣公益彩券的朋友
                   2001.3.17  林得雨  輯

 他今年27歲,輪椅不屬於他身體的一部份,但不知還要陪伴他多少歲月,他自幼罹患小兒麻痺,脊椎彎曲,視力不佳。
 「我很早就起床,每天我都要到足球場那邊做運動,因為我天生體質不好,如果不運動,我就沒辦法在這裡賣彩券」。
 大賣場還未開門,他已就定位,這時路過的人很少,但是:「早一點賣就多一點機會」。南台灣三月的陽光已十分剌痛,他必須每天承受著日曬一直到午後太陽西移,屋簷拉出一小道薄蔭,才得稍歇,曾經,我要幫他將輪椅換個方向,手推桿竟被曬得會燙手,汗珠從他兩脥流下,滲溼了黃色的夾克;這絕不是一般正常人能忍受的;「我曾經坐在輪椅上昏倒,還好有善心人發現把我推到裡面急救」,他說。大賣場不准他在玄關走道賣彩券,有時,較高層的主管有時還要驅趕他。「只要彩券賣得出去,日曬雨淋嘛-習慣就好」。
 他每個月大約須賣出十二本彩券,才有二萬五千元的利潤,這是較好的情況,彩券是向銀行買斷的,到了月底若未賣出,就要自已吸收,等於是虧錢;但,惡運不只如此,曾經有人拿經變造中獎的彩券,向他交換彩金同額的下月彩券,僅國小程度又視力不佳的他,那能看得出這樣高技術的變造,銀行不假思索便將他送警局查辦,而警局雖未將他移送法辦,卻不加調查便草草結案,而他只有自認倒霉了。每天下午六時多
,他孤單的推著輪椅回家,而歹徒正
尾隨著伺機行搶,他已有多次遭劫
的記錄,多日賣彩券所得,連同未賣出的彩券,被洗劫一空;「沒辦法
!我需要生活,行動又不方便,沒力氣抵抗」,他的無奈,更凸顯出治安單位的無能,而吃案連連,更助長歹徒益加囂張。

 從這裡讓我們看到了當今社會和行政官僚險惡的一面,也讓吾人不禁
懷疑所謂「公益彩券」究竟含有多少公義,彩券發行單位竟然在安全與
防偽設計上不願多下一點工夫,它很輕易的讓歹徒即可變造,任憑這些殘障弱勢去承受傷害。
 佝僂的身軀內部活著一條誠實、樂觀、勇敢、堅強的生命,如果,某一天你有機會走過他面前,你一定會被他純真的笑容打動,同時,也請你伸出手來,助他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