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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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中心服務對象
本市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之學生及其家長、教師。
學生轉介服務([學生轉介服務申請說明](http://www.kscc.kh.edu.tw/uploadfile/%E9%AB%98%E9%9B%84%E5%B8%82%E5%AD%B8%E7%94%9F%E8%BC%94%E5%B0%8E%E8%AB%AE%E5%95%86%E4%B8%AD%E5%BF%83%E5%AD%B8%E7%94%9F%E8%BD%89%E4%BB%8B%E6%9C%8D%E5%8B%99%E7%94%B3%E8%AB%8B%E8%AA%AA%E6%98%8E.pdf))
一、學諮中心於每學年初函文至本市各級學校說明中心各項服務流程。
二、轉介服務須知〈[申請表](http://www.kscc.kh.edu.tw/uploadfile/%E8%BD%89%E4%BB%8B%E6%9C%8D%E5%8B%99%E7%94%B3%E8%AB%8B%E8%A1%A8.doc)下載〉:
(一)由學校輔導室視個案需求,向學諮中心提出心理師服務或社工師服
務。
(二)申請檢附資料:
1、轉介服務申請表。
2、學生基本資料和導師輔導紀錄(幼兒園階段:提供基本資料表影本;
國小階段:提供校務系統資料;國中、高中階段:提供A、B表影
本)。
3、輔導(認輔)老師輔導紀錄至少5次。
4、申請心理師服務者,應檢附「監護人同意書」;學生經精神科醫師診
斷罹患精神疾病者,須一併檢附「醫囑照會單」。
**三、轉介服務流程圖(如下圖)**
一般服務([申請表下載](http://www.kscc.kh.edu.tw/uploadfile/%E4%B8%80%E8%88%AC%E6%9C%8D%E5%8B%99%E7%94%B3%E8%AB%8B%E8%A1%A8.doc))
(一)危機事件相關處遇
1.當學校遭遇重大危機事件,導致教師或學生需要相關安心服務(例如:班
級
輔導、急性減壓團體、團體諮商),由學校輔導室向學諮中心提出申
請。
2.依學校的申請內容,由學諮中心瞭解學校需求後,分派專
業輔導人員提供
服務。
(二)個案研討會服務
1.學校於處理學生議題上,需研擬整合性處遇方向與策略時,得主責召開個
案研討會,並向學諮中心提出申請。
2.依學校的申請內容,由督導及專業輔導人員到校提供專業建議。
3.學校可邀集個案相關人員出席個案研討會,例如:校內輔導人員、相關處
室人員、導師、家長、個案主責社工師、心理師或就診之精神科醫師。
(三)教師/家長個別諮詢服務
1.電話諮詢:學諮中心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接受本市各級學校(含幼兒
園)之學生、家長及教師的電話諮詢。諮詢專線:07-3861785
或3860885。
2.面談諮詢:視家長或教師需求,學校得向學諮中心提出申請。
(四)輔導人員督導(諮詢)會議
輔導老師於處理學生輔導議題有困難或有輔導增能之需求,學校得向學諮中
心申請督導(諮詢)會議,由學諮中心請督導提供個別督導或團體督導。
(五)小團體輔導
輔導人力不足之學校得視學生三級輔導需求向學諮中心提出申請,且以重大
事件或特殊議題之小團體
申請為優先。
(六)中心推廣服務
1.學校需要學諮中心專業輔導人員提供教師或家長有關本中心之服務說明
時,
得向學諮中心提出申請。
2.依學校的申請內容,學諮中心分派專業輔導人員到校提供服務。
教職員工心理健康支持方案([申請說明](http://www.kscc.kh.edu.tw/downloads_detail.aspx?id=146))
(一)教師本人或學校因工作壓力、職場人際困擾、職涯困擾、哀傷/失落、情
緒困擾、關係衝突、教學困擾、輔導管教策略諮詢等議題,需要諮商、
諮詢或支持團體服務時,得向學諮中心提出申請。〈分成個人申請表、
服務單位申請表兩種〉
(二) 依教師本人或學校的申請內容,學諮中心請專業輔導人員提供服務。
服務流程圖
